关于开展2019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浏览次数:1804

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9年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政工职评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职数情况

2019年学校高级政工师岗位数已聘满,接受申报政工师。

二、评审条件

1.政工专业职务评审标准条件按《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皖宣字〔2011〕22号)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执行。

2.申报人员的专业工作年限及任职年限,统一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研究成果发表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3.转评人员其论文、论著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

4.申报政工师须提供一篇代表作(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或报纸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由专家进行鉴定。

三、申报要求

1.严格申报程序。请各部门、单位厘清申报人员岗位,严格把握评审范围,认真做好群众评议、组织考核和材料公示工作。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二级党组织推荐上报。

2.规范申报材料。报送的材料有:(1)二级党组织推荐报告(附申报人员花名册);(2)评审材料主卷;(3)评审材料副卷;(4)代表作鉴定表。

3.加强组织领导。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审推荐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职评政策,积极稳妥地完成推荐工作任务。

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9月30日报送至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82362063;联系人:孙冰),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docx

     2.报送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目录及要求.doc

     3.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doc

     4.代表作鉴定表.doc

     5.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处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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