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建设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8浏览次数:1127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推进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进一步摸清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的整体实力和发展潜力,明确思路与建设目标,经学校研究,就前期确定的应用经济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与体育学四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开展立项建设答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

采取专家会评方式,特别邀请省内外相关学科领域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提问答辩和调阅材料等方式进行。

二、工作安排

1.时间:10月31日上午,8:30—11:30。

2.地点:学校第二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各申请学科所属学院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教授、博士,教学科研秘书,教研室和实验室主任等。

2.党委教师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和科技处相关负责人。

3.数学、物理、化学、教育学四个支撑学科所属学院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

4.其他学院负责人。

5.关心和有意了解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情况的广大教师。

四、答辩要求

1.各申请授权学科点由所属学院院长进行汇报,相关学科

带头人作相应补充。

2.汇报内容由各学科点对照《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及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自行设计和编排,不设提纲要领。需自行制作ppt演示文档,重点突出基础条件、建设思路与举措等。

3.汇报陈述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专家提问答辩时间为20分钟左右。

4.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教师按时到场参加答辩,相关学科点不得以各种理由放弃答辩。

5.各学科点除对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阐述外,建议根据自身条件,一定程度拔高建设目标,突显发展潜能和自身优势。

五、注意事项

1.各授权学科点须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在学术型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中进行合理选择,鼓励选择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建设。要全面摸底,理清基础,对照条件,认清不足,找准差距,以利后续改进。

2.为便于各学科点了解后续建设目标与要求,提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3)和《申请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审查表》(附件4),供参考。其中,附件2为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要求,附件3为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要求,附件4为各学科点对标建设情况核查表。上述表格的

报口径请参考《授权点填报补充说明》(附件5)。(注:本次答辩无需填报以上表格,不作要求,也可自行掌握)。

3.申请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科点,请将学科现有基础和条件等对标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硕士、博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附件6)和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附件1)。

4.要加强研究与思考,不断创新思路,明晰后续建设举措,突出重点和特色优势;要加强资源整合,集中优势力量,特别是师资和软硬设施,注重系统性和全面性,避免条块分隔,过于细化和割裂学科,既要突出学科已有基础和特色优势,也要体现发展潜能与整体实力。

望相关学院和学科点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建设答辩准备工作。对于目前暂无学位授权学科点建设任务的其他学院和学科,也请以此次答辩为契机,进一步把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对于学校、学院和学科的要求,以此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努力方向,增强前进动力,为实现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目标齐心协力,奋力拼搏。

未尽事项,请及时与科技处学科建设办联系,联系人:朱明、邓方,联系电话:82360361。


附件:1.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及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pdf

      2.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

      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4.申请硕士学位点基本条件审查表.docx

      5.授权点填报补充说明.docx

      6.8个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硕士、博士学位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rar

  

处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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